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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2021年度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8-12 14:20:36 来源:人事招考官网 编辑:招考招聘小编

为做好2021年度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一)审核时间:2022年8月15日-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审核地点

1.报考省优抚医院、华北军区烈士陵园、省军休一所、省军休二所岗位的,资格复审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343号,华北军区烈士陵园影视厅;

2.报考省荣军医院岗位的,资格复审地点为:保定市莲池区莲池南大街2396号,荣军医院西区会议室;

3.报考省退役军人总医院岗位的,资格复审地点为:邢台市信都区泉南西大街281号门诊楼六楼会议室。

(三)联系电话:

省优抚医院 0311-66788812

省荣军医院 0312-2153197

省退役军人总医院 0319-2299271

华北军区烈士陵园 0311-87023028

省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 0311-66682089

省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 0311-66630015

二、人员范围

通过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组织的统一笔试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见附件1)

三、审核内容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持有的基础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人员需按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持有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按照报考时公布的各岗位技能条件和考生报名表填写的各项内容,提供个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交资格复审人员留存。

报考岗位条件中有相关专业经历或工作年限要求的考生,还应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已经参加工作的考生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一般应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及证书参加审核,确有特殊情况与资格复审时间相冲突时,考生可委托他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证件及证书参加审核并留存复印件,代理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提供本人未到原因证明。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不具有被聘用人员资格。因取消招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同岗位中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14天内无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参加资格复审当日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填写并携带《考生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

(三)面试时间另行在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公布。网址:http://tyjrswt.hebei.gov.cn/

(四)资格复审、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请勿轻信虚假宣传,谨防上当受骗。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   

                         2022年8月9日       

 

附件1: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1年度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1660095824075

注:共94人

附件2: 考生健康登记表和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