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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时间:2022-08-12 14:20:28 来源:人事招考官网 编辑:招考招聘小编

按照《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为做好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范围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2年8月15日

9:00-11:00审核报考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的考生

14:00-17:00审核报考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总队、省药品审评中心和省药物警戒中心的考生

(二)地点: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8楼会议室(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391号)

(三)联系电话:

0311-69086017(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0311-87607620(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总队)

0311-67305203(省药品审评中心)

0311-67909505(省药物警戒中心)

0311-83720177(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二、需提交证明材料

(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报考时填报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及有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请考生自行准备),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材料。

(二)其他相关材料。

1.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考生,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和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其他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内容包括:工作起止时间、从事工作岗位情况等,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要求的,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三)统计相关材料。为节省考生资格复审时间和聚集时间,考生在资格复审前,将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统计填写《资格复审证明材料复印件登记表》(详见附件1)。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严格按照资格复审时间参加复审。复审前请提前填好《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三)如有递补情况,将按照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在公告规定的资格复审截止时间内无故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五)证件审核、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此次招聘不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六)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通过“河北健康码”APP实名申领河北健康码,持续关注“河北健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考生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入场时,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河北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经现场扫码确认后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2.考生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前,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3.现场资格审核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及入场发现体温超过37.3℃的,本人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4.进入资格审核现场后,必须确保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应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考生要及时离开现场,避免人群大量聚集。

5.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前要认真阅读本通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证明材料复印件登记表.xlsx

      2.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docx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