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2、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经办人员审核相关证件材料无误后,由申请人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请表》。
3)经办人员在异地就医系统中对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信息进行录入、审核、上传,同时对社会保障卡进行卡鉴权。
4)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内,持社会保障卡到居住地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并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