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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两会 | 该不该为灵活用工人员设立专项配套商业险

时间:2021-03-21 16:08:03.0 来源:网络观点 作者:本地社保网

  在昨天的文章里我有提过,当前灵工产业主要集中在O2O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其对从业者而言,本身是具有一定生产安全风险在的。而一旦出现问题,因为与用人单位没有签署正式劳务合同,在责权认定上极易出现“踢皮球”的情况。

  这不仅让务工者增加了索赔难度,在很大程度上也会造成灵工平台和用工企业的不必要损失。

  但话说回来,我国现行《劳动法》对于企业用工风险理赔方面的介绍,主要还是基于正式劳务关系设定,其中劳务合同是处理理赔纠纷环节里非常重要的一个依据。

  但如果走灵活用工路径产生工伤,因为没有劳务合同,可能平台和员工都只能一翻两瞪眼干着急。

  面对这种情况,广东省人大代表蒋伟楷先生提出:为灵活就业人员设立专项配套保障商业保险的解决思路,以商业保险介入的方式,来对冲相关法律尚未完善的空白期灵活用工工伤理赔困境。

  按照蒋伟楷的建议,由于法规的不完善,导致纠纷发生时容易出现裁判标准不一的现象。那么,通过政府牵头并提供部分资金来建立一套完善的、专注于灵活用工领域的保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和矛盾,并规避掉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 从宏观角度来看,设立灵工专项保障险,随着灵工行业的快速膨胀,已经成为必然趋势。一套合理的专项保障险落地,不仅能更好的解决存在的工伤纠纷,更能给务工者、用工企业和服务平台都服下一颗定心丸。 毕竟,产业链有了保险公司作为风控的分摊者和兜底者,便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扩大产业版图、更新服务流程等关键节点,让灵工企业能够更快发展。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得考虑到现状,简单说就是要设置一个合理的、可执行、可持续发挥效能的保障险,具体内容我们分成三部分看。

01、受众权益的保障需求

  保险的本质是用现在的钱买一份对未来出现问题时的保障性投资,出现问题会有保险公司根据责任合同进行理赔,但在理赔发生之前,一切都只是纯支出。

  那么对于灵活用工这种新兴的、对比传统用工方式流动性强、不稳定性也强的产业来说,如何保证让保险的支出不至于成为员工的负担,不至于过度影响从业人员的实际现金收入,这是一个必须要关注的点;而理赔款项是否及时、额度能否解决需求,这则是第二个必须理清的点。

  足够低廉且便捷的普惠性质保险,是大多数人投保动机的核心,也是灵工专项保障险能否顺利跑通亟待解决的第一个问题。

02、保险企业的运维能力

  想让一种商业保险跑通,除了吸纳投保金之外,也要做好相关的运维工作。

  如何实现运营上的收支平衡和资金池的循环增长,是保证有足够理赔准备金的同时,还能够实现自身团队运营的关键。保险金的定价和理赔比例能否做好,背后的理财项目能否创收,都会直接影响到整个保险项目长期运行的要务。

  其次就是风控问题,前面说了现行状态下的灵工行业不稳定性高,说句难听的就是“鱼龙混杂”。对比一般针对企业稳定劳务关系的商业保障险,针对灵工行业的业务环境更加复杂多变。如何在诸多的理赔案件中精准的确认其是否涉嫌骗保、业务本身是否涉嫌灰色产业等行为,都非常考验保险企业的运维风控能力。

03、地方政府的监管能力

  行业保障险的出台除了企业与平台的宣发之外,政府的倡议和背书也是一种非常好的普及方式,且按照蒋伟楷先生的设想,政府本身也会是保险基金的资方之一。

  那么,如何在政府牵头的基础上寻找一家合适的机构并进行监管,不仅仅是推动商业保障险普及,也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负责。

  其中,中标机构能否完全担当起相关的运维和理赔流程的能力是考核是首要考核标准。在未来的运营中地方商业资本进入,避免发生洗钱、违规投机、庞氏骗局等违法行为,需要由监管机构负责相关的监管事宜。

  此外,一旦灵工商业保障险普及之后,对于市场的合法竞争,政府应根据市场行情进行相应的政策方向微调。而对于借“灵工险”进行非法集资、违法P2P等行为,地方监管单位则应该予以坚决打击。

04、总结

  在当前环境下,专项灵工商业保障险的出现可以普惠到相关务工者,促进灵活用工产业的蓬勃发展。如果能解决主要问题,应该快速投放市场,让更多从业者获得应有的保障;反之,则可以从小范围试点开始,在实践中寻求破局思路。

  但从长远角度看,商业资本的介入暂时只能是在行业尚无规范法条情况下的过渡方案,健全相关法律条文,让灵活用工产业能够有法可依,可能才是未来的众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