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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态用工风险:注册了个体户、签了承揽协议,依然被法院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时间:2021-04-23 14:19:32.0 来源:网络观点 作者:本地社保网

  新业态用工业务有三个核心问题需要解决:用工关系合法性问题、税费问题、劳动者保障问题。

  其中用工关系的合法性问题,可以说决定了享受什么样的税费政策、企业承担怎样的保障责任。

  从各地新业态用工纠纷在法院中的判决中,可以一窥当地的政策态度和判定标准,对规范自身的新业态用工具有很大参考意义。

  今天小编解读的判决案例是(2020)苏0891民初3037号、(2021)苏08民终854号 两份判决书。

  此前解读法院判例的文章请点击《“灵活用工”被法院认定为“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判赔双倍工资》、《又一起!法院认定外卖员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风向:青岛法院〈新业态纠纷审判白皮书〉解读》。

  一、基本案情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签订了《个人工作室注册协议》、《项目转包协议》,公司B协助A以集群登记的方式注册成为个体户,公司为A投保了雇主责任险。

  餐饮配送员A在某餐饮配送公司B从事送餐服务,

  配送公司要求配送员A按照排班时间表上班,每天工作时长需达到9小时,不上班时需向配送站站长请假,工资由代理公司C按月发放。

  在一次配送途中,配送员A摔伤。经劳动仲裁,认定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公司B遂提起诉讼。

  配送公司B诉求: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一审判决结果: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二审判决结果:维持原判。

  二、判决关键点

  公司B认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是:

  1.《个人工作室注册协议》、《项目转包协议》

  两份协议中约定:公司B为配送员A代办个体工商户注册,A独立承包B公司配送业务,不接受公司B的任何管理等内容。

  2.公司B是灵活用工平台

  公司B仅将配送业务发包在网站上,并不对配送员A进行实际管理,A是以个体工商户身份在灵活用工平台上承接业务。

  配送员A认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是:

  1.《个人工作室注册协议》、《项目转包协议》无实际签字,A不知晓两份协议的内容,工作室也没有实际经营。(经查,两份协议中A的签名均为电子签章)

  2.A接受公司B管理,按时上下班,按时打卡,有事需要请假,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关系。

  一审中法院认为: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案中,配送员A按照公司B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按指定的方式、形式提供劳动,该劳动内容是公司B的业务组成部分。

  A平时的工作接受B的管理和监督,B按月向A支付劳动报酬,A在经济上依赖于B。

  从A为B提供劳务的时间来看,A亦向B提供了较为长期、固定的劳务。

  双方虽签订《个人工作室注册协议》、《项目转包协议》,但双方并未按照协议约定实际履行。

  二审中法院认为: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应从人格上、组织上、经济上综合认定A对B是否具有从属性。

  A根据B安排或管理的APP自动派单进行送餐,故在人格上A对B具有从属性;

  其次,A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需B安排,并且需要参加早会、夜班晚会,休息需要申请,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管理的关系,即在组织上A对B具有从属性;

  B按月委托第三方公司向A发放报酬,且为B投保了雇主责任险,故在经济上A对B具有从属性。

  三、判决启示

  不签劳动合同不意味着没有劳动关系,签了承包的合同不意味着就是承包的关系。

  最重要的启发是一个法律常识:

  不仅仅是在劳动关系的认定中,在其他领域的判决中,没有事实依托的合同,也起不到什么作用。

  规范的新业态用工应该满足哪些条件:

  本文的案例中,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将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标准阐述得非常清楚,由此我们也就能推出

  企业不能对劳动者的上班时间、地点等进行管理,例如上下班打卡的管理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内容不能是企业的主营业务。

  《承揽协议》《灵活用工协议》等合同需要有实际的合作承揽才能证明合作关系。

  不能同时具有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

  注:

  人格从属性:

  劳动者在从事劳动的过程中,受用人单位的指挥、命令、监督,用人单位可指示、决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地点、数量及强度等,对劳动者有控制权和惩戒权;劳动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指示命令,在提供劳动时必须遵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秩序。

  经济从属性:

  劳动者从单个雇主处获得主要收入,劳动者为企业提供劳动,而非给自己提供劳动,经营风险由企业承担。

  组织从属性:

  劳动者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经营的组成部分。

  此外,规范的新业态用工中,企业不应该提供工作场所和劳动工具,报酬应该按照单个或一批任务结算,而不是按月结算,这也是本文中B公司败诉的一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