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石家庄市2022年度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工作安全顺利进行,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告知石家庄市2022年度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技能测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本须知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 号)和河北省现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制定,技能测试前上级疫情防控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有关须知如下:
一、参加石家庄市2022年度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技能测试的考生须在技能测试前10天(以7月13日技能测试为例,应在7月3日前,下同)申领“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简称“行程码”)。“河北健康码”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河北健康码”小程序,自动生成个人“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小程序,获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建议考生在考前10天持续关注个人“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如有异常(比如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弹窗等),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二、考生应随时关注国内疫情权威信息,根据个人健康监测和行程情况,做好参考准备。
1.考前10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考前10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考前7天内无与上述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史,考前7天内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
(1)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均可,时间计算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下同)、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技能测试。
(2)考前10天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须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鉴别诊断、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风险,持首场考试前48小时、24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检测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技能测试。考试当天,上述发热、咳嗽等症状未消失的,经考点卫生防疫专业人员排查无疫情传播风险、研判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安排到隔离备用考场参加技能测试。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完成隔离治疗、解除隔离和医学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向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参加技能测试。
河北健康码非绿码,以及按照前款疫情防控要求和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技能测试。
2.考前10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技能测试。
3.考前10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完成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技能测试。
4.考前10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检测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技能测试。
5.在隔离治疗期、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等涉疫风险人员,不得参加技能测试。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进行初步诊断,视情况安排到隔离备用考场参加技能测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三、考生务必于7月3日至7月4日登陆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个人账号,选择“2022年度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考试,进入“居住地填报”模块,首次填报技能测试前10天、7天、2天居住地信息(以7月13日技能测试为例,应填写考生7月3日、6日、11日的居住地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完成首次填报后至技能测试当天,所填报信息发生变化的,应第一时间更新填报内容并再次提交。请考生务于7月4日22点前完成首次填报,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技能测试前7天内,考生所在的河北省所辖县(市、区)社会面出现本土阳性感染者的,该县(市、区)限制人员自由流动的,考生应于7月6日或限制人员流动当日,及时登陆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个人账号,在“居住地填报”模块中申报居住地管控信息。
四、考生务必于7月8日9:00至12日22:00期间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个人账号,填报《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申报本人技能测试前10天(以7月13日技能测试为例,应为7月3日至7月12日)旅居情况和健康状况。完成《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填报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考生提交《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后,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更新上报。其中,7月8日9:00至7月12日22:00信息发生变化的,须登录系统进行更新填报;7月12日22:00后至技能测试前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将《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电子版(按照本次通告附件《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新版>填报)发送至邮箱sjzldpyry%126.com。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
技能测试时,考生须持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技能测试准考证》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码、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必备的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
五、为确保按时入场,建议考生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后,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仅在入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六、考生应当了解知悉疫情防控政策,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石家庄市外考生应密切关注居住地和石家庄市疫情情况,自本须知公布之日起,第一时间了解石家庄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合理安排行程和到达石家庄市时间。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畅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注意规避疫情风险。考试期间需入住宾馆的,请选择有资质并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宾馆,并提前向拟入住宾馆了解疫情防控要求。
七、在技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考生均须按照以上防疫要求,持下载打印的《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及相应规定时间内的健康证明材料参加,如考生7月23日参加笔试,须打印7月13日至22日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请考生务必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前做好健康监测和健康防护,备齐相关健康证明,如因不能满足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而影响参加招聘的,自行负责。
通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告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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