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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关于社保跨省转出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32:10 来源:网友观点 编辑:婵姐

1、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2、办理材料
1)由参保人或原参保单位向养老保险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参保人在转出单位有欠费的,必须先补清欠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跨年欠费不能补缴)。
3)转出地经办机构打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由本人带往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4)若参保人有多重养老保险关系的,由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只保留其中一个个人帐户,其他关系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予以退还。

3、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4、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