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b.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c.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d.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2、办理材料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办理流程
窗口申报——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登记单》——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市征缴中心与异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事项后,及时通知申请人——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即时办理
4、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