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 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2、办理材料
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两张一寸彩照就近选择襄城、樊城、高新社保办事处综合业务科其中一处办理养老保险新参保登记手续;
2)申请人凭转出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及身份证到养老局206办公室办理转入申请;
3)转入地社保机构受理转入申请,符合转入条件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15个工作日);
4)申请人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接受《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办理参保关系及基金转出,邮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转入地社保机构接受《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确认到帐后,复核无误的,办理参保关系转入手续(15个工作日)。
4、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