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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关于异地就医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32:11 来源:网友观点 编辑:婵姐

1、办理条件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居住生活且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2、办理流程
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保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仍执行参保地政策。门诊医疗费用暂不纳入结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