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秦皇岛市抚宁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的考生共有15人进入体检。体检日期定于2022年8月11日(周四)上午6:45。参加体检考生需持《面试通知单》、《居民身份证》、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迎宾路3号),统一前往指定医院体检。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
附件:考生体检须知
中共秦皇岛市抚宁区委组织部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9日
附件
考生体检须知 1.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需凭《面试通知单》、《居民身份证》、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时验证入场。
2.入场时封存手机,抽签决定体检顺序号,并在签条上签署姓名、身份证号。
3.考生如实告知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体检现场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5. 考生在体检期间严禁使用通讯工具、严禁互相探听体检号码、禁止与医护人员私下接触。
6. 体检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需禁食、禁水。
7. 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医生按顺序号检查所有项目,无漏检。严禁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 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增加项目费用由考生承担。
9. 体检费用按照河北省医疗物价标准执行,考生在体检前需现金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