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7月14日发布的《衡水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和2022年7月27日发布的《衡水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有关事项进行调整补充。现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调基本条件
原公告和原补充公告规定“选调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现调整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关于报名时间
原补充公告规定“报名时间”:从8月1日8:30至8月5日17:30(正常上班时间)。
现调整为:从8月9日8:30至8月15日17:30(正常上班时间)。
三、原公告和原补充公告中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附:衡水市乡村振兴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衡水市乡村振兴局
0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