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审时间
2022年8月4日8:30-17:30。
二、复审地点
平泉市城西小学(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南行50米)。
三、复审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且“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是”,考试时间为2021年或2022年的网页截图)。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丢失的报考人员,可提供“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本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不能提供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相关要求
1.复印件要用A4纸复印。
2.提供的部分材料需要装订,装订要一律订在左上角,装订顺序由上到下排列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6)《疫情防控个人健康承诺书》。
3.考生到复审组前自动排队,出示“河北健康码”和“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手机显示即可),全程配戴口罩,只需在验明身份时暂时取下口罩,并按规定填写本人相关信息。
4.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复审结束后,考生将原件带回,相关复印件复审组留存。
五、复审流程
报到签字→提交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完成复审。
联系电话:0314-6022605 13831431197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