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河北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教师[2022]12号)文件精神,现将海兴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查
1.时间:8月5日 上午8:30—12:00
2.地点:海兴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3.需提交材料(档案袋自备,注明所报学科、姓名、联系方式)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且“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明“是”的网页截图)等原件。
4.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面试;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或与网报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取得面试资格。
二、面试方式、说课范围。
1.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说课教材为我县中小学现行教材,考生需自备教材。具体内容由考生抽签而定,面试时考生在备考室先抽签确定说课顺序,再抽签确定说课内容,确定说课内容后到备课室准备20分钟,进入考场说课10分钟,由评委按评分标准评出面试分数(说课满分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后,按总分成绩由高到低按顺序录取。
2.考生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并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3.考生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只报抽签序号和应聘学科及说课题目。
4.说课范围:
小学语文:五年级上册(人教版)
小学数学:五年级上册(人教版)
海兴县教育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