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复审时间:
8月4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8月5日上午8:30—12:00。
2.资格复审地点:大名县教师进修学校一楼报告大厅。
3.资格复审内容: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证件审核,包括应聘考生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且“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明“是”的网页截图)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专科考生,查验能够证明考生户籍或生源是河北籍的证明材料和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证明材料原件;查验证件、证书和证明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网报信息一致。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或与网报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4.取得面试资格的所有考生,须在资格复审现场签订《招聘承诺书》(现场发放)留存,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自觉佩戴医用口罩并出示个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测量体温正常后进入资格复审现场。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