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我单位将组织进行2022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本通知附件1。
二、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2年7月22日18: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须同时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放弃面试的,须同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2022gwyms%mail.hebei.chinatax.gov.cn。
(二)电子邮件主题。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面试(用人司局+职位代码)”,例如:张三确认参加面试(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3001101234567)。
(三)电子邮件正文。内容样式见本公告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四)电子邮件附件。为包含全部面试资格复审材料的压缩文件。请将每份材料通过扫描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制成图片文件,图片须端正、清晰、大小适中,建议每个图片文件控制在1MB左右,所有图片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文件名统一为“XXX资格复审材料(用人司局+职位代码)”。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6.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签字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推荐表因疫情等原因不便盖章、签字的,可推迟至考察时提供,仍存在困难的,须及时告知我单位。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放弃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和正文均为“XXX放弃面试资格(用人司局+职位代码)”,例如:李四放弃面试资格(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3001101234567)。邮件附件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内容样式见本公告附件3),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至28日,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本通知附件1。面试在当天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注: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面试当天还需提供《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详见附件5)、面试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纸质版证明、河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经现场监测体温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相关验证入场时间较长,请考生合理安排到达考点时间,尽量在面试当天早上7:00前到达考点,以免错过入闱封闭时间)
(二)面试报到地点
河北省税务干部学校(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171号,由石家庄火车站西广场,沿新石南路西行1000米左右即到,可乘坐公交车15路、62路)。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工作结束2日内,我单位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以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具体工作安排将发布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请考生予以关注并保持通信方式畅通。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网址:http://hebei.chinatax.gov.cn
(四)考察
我单位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五、注意事项
面试考生须严格落实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认真阅读《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见本通知附件4),按要求填写《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见本通知附件5),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于面试时提交。
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请面试考生主动关注有关要求,加强自身防护,提前做好出行准备。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面试疫情防控及其他工作安排的,将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面试前,如因疫情原因调整面试时间、地点和形式的,我单位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311-88626789(电话)
0311-88625682(传真)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xls
2.确认参加面试声明.doc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doc
4.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5.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doc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