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县检察院、县法院工作力量,满足工作需要,推进工作开展,就县检察院、县法院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依法、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运作。
二、招聘岗位、对象、形式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1.检察院书记员岗位辅助人员5名。
2.法院审判执行岗位辅助人员5名。
(二)招聘对象1.检察院书记员岗位辅助人员
(1)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户籍要求:不限户籍,馆陶县户籍优先。
(3)性别及年龄要求:男性4名,女性1名。18周岁(2004年7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身体条件要求: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2.法院审判执行岗位辅助人员
(1)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户籍要求:不限户籍,馆陶县户籍优先。
(3)性别及年龄要求:男性4名,女性1名。18周岁(2004年7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身体条件要求: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三)招聘形式采用公开报名的方式,通过笔试、面试等程序择优录用。
(四)招聘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有良好的的服务及团队协作意识。
2.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较严重不良个人信用记录的;
(3)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党籍、军籍或纪律处分解聘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有吸毒史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具有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公示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发布公告(2022年7月20日-7月24日)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tao.gov.cn/)、印象馆陶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1.现场报名(7月25日- 7月27日)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初审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馆陶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报名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务必在有效期内)。
4.现场填写《2022年馆陶县检察院招聘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2022年馆陶县法院招聘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确认无误后签字并按手印。
5.蓝底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5张。
6.携带48小时内核酸阴性纸质版证明,现场测量体温(37.2℃以下),现场查看河北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卡。
7.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
8.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中查询页。
9.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
报名材料中1.2需现场审核原件,并留下复印件。报名材料中3.4.5.6.7.8.9需留下原件,并现场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2.资格审查对现场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考试。
(四)组织考试笔试考试地点设在主城区。
1.组织笔试考试(2022年7月29日)笔试满分100分,笔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60%。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4、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考试期间使用监控设备,全程摄像监督。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等相关工作人员全程现场巡场监督,以确保笔试考试的公平、公正。
2.公布笔试考试成绩笔试考试评卷结束后,成绩在人社局公示栏公布。按照进入面试人数和各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考试准考证参加面试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人社局四楼会议室领取面试准考证。
4.组织面试(7月30日)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考试时间5-8分钟。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个招聘环节。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2、面试办法:应聘者采取抽签方式决定面试顺序,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3、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考试期间使用监控设备,全程摄像监督。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等相关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考场进行监督。以确保面试考试的公平、公正。
(五)确定拟聘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公布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拟聘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仍相同,则全部录取。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拟录用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八)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印象馆陶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录用。
(九)录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由县检察院、县法院提出录用意见,经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同意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录用人员待遇
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县检察院、县法院分别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协议。工资待遇按照馆陶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随馆陶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缴纳“三险一金”(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可续签或解除合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进场时全程佩戴口罩,携带纸质版盖有检测医院公章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入场。请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以防因疫情延误考试。考生要出具健康绿码、行程卡,且体温低于37.2度者才能进场。以下情况不得进入考场:(1)不能如实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加盖检测医院公章)者; (2)体温检测异常者(正常体温不超过37.2度);(3)行程卡有号者;(4)“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者。
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它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因疫情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不予进行补考。
(四)所有招聘环节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
(五)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宜由馆陶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