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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2-07-20 10:29:00 来源:人事招考官网 编辑:招考招聘小编

根据《石家庄市开发区(园区)选人进人暂行办法》(石组字〔2021〕37号),为满足工作需要,现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岗位和数量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及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7月18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部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数量及要求
招聘单位 部门及岗位 数量 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综合监管局
安监主办
6人 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化工行业领域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者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医药化工类、化学工程类专业(在化工企业一线从事生产或安全管理10年及以上的可以适当放宽专业要求)
 
专业目录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与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招聘流程如下:
(一)发布公告
2022年7月19日,通过“诺优考”平台(www.nuoyoukao.com)公开发布招聘公告,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9:00至7月27日12:00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7月27日14:00
报名地址:https://s.nuoyoukao.com/s/2276
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必须与原始有效证件或材料相一致。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应聘资格。
2.规范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电子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格式),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3.资格初审。审核人员一般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填报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4.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消息通知以报名网站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防止出现延误考试情况。
5.凡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限90分钟,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考察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考生综合成绩的40%。
拟定笔试时间为7月31日上午,笔试地点为新乐市(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安排),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于考前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试。
依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素质等能力。面试形式为“作答+答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将无法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占考生综合成绩的60%。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拟定面试时间为7月31日下午,面试地点为新乐市(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安排),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于考前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试。
(五)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方法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末尾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较高的依次选择确定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如出现并列,符合以下条件优先进入体检:硕士研究生毕业,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有相关专业资质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在一线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护人员及其子女或配偶。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地点为新乐市,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察与公示
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对聘用对象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对拟聘人员通过 “诺优考”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4.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其他需要递补的情形。
(九)聘用及待遇
按照《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聘任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聘任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任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并结合现实表现和测评结果定岗定级,不合格的取消聘任。拟聘任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签订聘任合同后到新乐市人社部门履行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工资福利参照所聘岗位同级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制人员标准,按《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各项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期不得少于三年。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通过网页、论坛、微博、短信等方式发布有关此次考试培训班、考试题库等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对于社会上组织的辅导班或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二)考生在招考期间,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考期间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递补的,后果自负。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进行报考,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书证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确保本次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控相关规定,现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本次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7天申领“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纸质版《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1。“河北健康码”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河北健康码”小程序,自动生成个人“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小程序,获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建议考生持续关注个人“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如有异常,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二)参加考试时,考生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本人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三)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考生进入考点后,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仅在入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五)考生应当切实增加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规避疫情风险。外省市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来河北准备,考试期间需入住宾馆的,请选择有资质并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宾馆,并提前向拟入住宾馆了解疫情防控要求。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另行发布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考网站。
六、本公告由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11-88586619、0311-88593738
 (工作日9:00-11:30    14:30-17:00)
 
附件1: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附件2:《学信网学历验证码获取方法》
附件3:《石家庄人才绿卡(AB卡)、新乐市人才绿卡政策》
 
 
 
 
 
                       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