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2022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有关要求,现就省属监狱单位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证件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件审核人员范围
报考河北省司法厅招录职位且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审核时间
2022年7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一)7月24日上午
审核报考冀东分局职位A—D、保定监狱职位A—B、深州监狱、沧州监狱职位D、邢台监狱、太行监狱职位A—C、沙河监狱、冀中监狱、定州监狱、沧南监狱岗位考生。
(二)7月24日下午
审核报考冀东分局职位E、保定监狱C—G、承德监狱、沧州监狱A—C、E—F、唐山监狱、太行监狱D—F、张家口监狱、涿鹿监狱、上板城监狱、邯郸监狱岗位考生。
(三)7月25日上午
审核报考冀东分局职位F—I、石家庄监狱、鹿泉监狱、女子监狱、石家庄出监监狱岗位考生。
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在安排时间范围内进行审核的考生,可随到随审,最晚不超过7月25日17时30分。
三、审核地点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石家庄校区(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587号,工农路与城角街交口东行300米路北,市内乘14路、24路、付328路公交车,警官学院站下车)。
四、审核出具证件及材料
(一)2022年应届毕业生
1.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2022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完整表头个人情况。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不影响证件审核);
3.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的,由学校出具毕业证明(写明个人基本情况和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
4.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例如:职位条件需要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证明材料,限制张家口、承德所辖县(市、区)户籍(或生源地)职位需要提供户籍证明等;
5.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其他毕业生
1.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3.户籍证明(户口本的户主页和本人页;本人非河北户籍的,需提供符合报名要求的生源地或亲属户籍证明材料),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需要提供;
4.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例如职位条件需要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证明材料等;
5.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其他要求
(一)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证件审核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证件审核后,原件返还考生,留存复印件1份。出具的证明等,留存原件,请考生提前复印。
(三)审核期间,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进入审核现场,陪同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院内。进入审核现场后,按照指引参加审核,并保持1米距离。审核结束后,迅速离开审核现场,不得逗留。
(四)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如发现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的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证件审核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参照《河北省2022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执行,考生须现场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向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必备的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方可参加资格审核。考生进入审核地点后,要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六)证件审核、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