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一步帮助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和禁捕退捕渔民就业,潜江市农村公路管理局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公路护路员(乡村公益性岗位)92名,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农村公路护路员,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桥)面的日常养护管理及巡查工作。
二、报名条件
全市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或建档立卡禁捕退捕渔民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无法外出、无业可扶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劳动力。
王场镇、竹根滩镇、泽口经济开发区禁捕退补渔民集中居住的村(社区),择优安排建档立卡禁捕退捕渔民。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符合农村公路护路员招聘条件的,在所辖村(社区)报名、经所辖村(社区)推荐,区镇处扶贫办审核后,市交通运输部门汇总后统一报市人社部门进行审核认定。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一)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二寸免冠登记照3张;
(二)区镇处出具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证明或农业农村局出具的建档立卡禁捕退捕渔民证明。
四、录用以及培训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人力资源市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统一在人社部门办理公益性岗位录用手续。一经录用,由市交通运输部门和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上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并及时安排上岗开展工作。
五、福利待遇
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江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对各区镇处养护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后,按时发放工资,同时在合同期内为每个护路员购买人身意外险一份。市人社部门根据公益性岗位相关文件规定,依申请按季拨付岗位补贴至市交通运输局,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26元。
六、完善工作机制
用人单位承担本单位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用工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根据“谁开发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政策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开发农村公路护路员公益性岗位招用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或建档立卡禁捕退捕渔民,从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管理工作是做好我市农村公路养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乡村振兴发展和精准扶贫就业援助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用工作程序和审核资格条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招用工作中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保证此项工作顺利稳妥的开展。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