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2年河北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9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20〕33号)文件精神,加强青年就业见习服务,提升青年就业能力,促进青年就业、成长发展,为民生改善提供就业支撑,现将2022年度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见习对象
就业见习是组织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在签署见习协议当天,已满16周岁未达到25周岁的失业青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领取毕业证之日起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吸纳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二、见习单位
本县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注册成立、社会责任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各类经济组织,均可申请承担青年就业见习任务。见习单位应提供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岗位;有条件的单位可制定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设置指导人员;人社部门根据单位的管理模式、岗位的技术含量、行业的发展前景及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等因素审批见习岗位的数量;对规模较大、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见习人员见习结束后留用率高的用人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岗位设置的数量。三、见习期间待遇
见习人员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见习补贴政策,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人员就业见习期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鼓励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为见习人员购买附加险种,提高见习保障水平。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由见习单位和政府共同负担,其中政府补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见习单位承担见习生活补助剩余部分。见习单位负责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必须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如发生工伤亡事故,所发生的费用由见习单位负责承担。四、资金拨付
(一)申请见习补贴要求。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见习单位先垫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后向县人社部门申请见习补贴。见习单位不能拖欠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二)申请资金需提供材料。申报方式为网上申报。申报地址如上。需上传网上的图片资料:与见习人员签订的见习协议原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考勤表、企业性质单位提供见习期间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费的银行对账单等可证明基本生活费发放情况的原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领取表原件。单位提交见习补贴申请视县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可一个季度申请一次。经人社部门审核汇总,统一拨付。
五、见习人员报名
报名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号并登记失业(办证的时候直接登记失业)到县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同时指导见习生完成网上报名。想申请青年见习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或失业青年-下载河北人社APP。其中高校毕业生须填写《秦皇岛市青年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申请表》,失业青年须填写《秦皇岛市青年就业见习(失业青年)申请表》。六、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7月22日(周六日除外)
七、报名地址:卢龙县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 (卢龙镇东大街33号)联系电话:0335-7012556
八、上岗时间:拟定于2022年8月1日上岗。
附件:1.《2022年卢龙县就业见习岗位征集汇总表》
卢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 年 7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