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开招聘森林防火监控中心辅助岗位人员公告》(2022年4月22日发布)程序,统筹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决定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
报考“一线扑火队员”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和报考“厨师”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石家庄市鹿泉区向阳北大街146号)。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先到大厅4号窗口(报名期间未打印报名表的,可在窗口打印),再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分组进行资格审核。
(四)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按照鹿泉区常住地报考的,另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一项即可):居住证;居住凭证;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合同等;房屋租赁合同书及各种缴费凭证等;配偶为鹿泉区户籍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高中及同等学历另需提供学籍材料或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提供《2022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
(4)厨师岗位男性超过45岁、女性超过35岁的需提供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5)其他与招聘岗位相关的材料;
(6)《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2.提交材料需按以下顺序装订:身份证、户口本(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材料、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核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如出现因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而影响招聘的情况,后果自负。
(三)资格复审当天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代理人另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个人委托证明书》(附件)。
(四)资格审核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式下进行,所有工作人员及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实时进行个人健康监测,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应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资格复审当天需全程佩戴口罩,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招聘公告附件2),“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复审,否则不得参加。请考生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扫码、测温、登记、验证,注意保持人员间距,避免人员聚集。
附件:个人委托证明书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