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2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实行“统一、公开、透明、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名额
此次共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2名,其中男性84名、女性18名。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二)具有保定市(含所属县市区)户籍,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7年6月20日后至2004年6月19日前);
(三)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要求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在0.8以上;还应符合: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体重指数男性在17.3至27.3、女性在17.1至25.7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为合格(体重指数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身高)=体重指数,例如:80(公斤)÷(1.78×1.78)=25.2);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四)男性警务辅助人员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女性警务辅助人员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可适当放宽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或者具有特殊技能、专业特长的人员,持有B1、A2、A1驾驶本的人员应聘辅警,可以适当放宽年龄等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本公告所称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年满14周岁的子女、未婚兄弟姐妹;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四)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五)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六)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七)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八)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九)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1、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3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周六日不休息)
实地报名地点:保定市清苑区莲池南大街2633号创途创业孵化基地二楼206室
报名咨询电话:0312-8117722;15830299667。
报名人员需要提交资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毕业证书、退伍军人证书(退伍军人携带)、驾驶证(具有B1、A2、A1驾驶资格者携带),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征信报告(本人持身份证到人民银行开具),专业特长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日内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证明。
报名人员要对本人提交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所填信息和个人经历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要按照招聘条件分别进行资格审查(含政审),经资格初审后,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如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个程序。
3、体能测试
三个项目:10米X4往返跑; 1000米(男性)、800米(女性);俯卧撑(男性)、仰卧起坐(女性)。如有隐瞒身体情况导致测试过程中出现意外,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个程序。
4、考试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公众号通知。考生进入考点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去往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保定人员在14天内不得参加考试),并且携带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证明,测量体温,无异常人员进入考点考试,发现异常情况,不能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后,需全程佩戴口罩,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
(1)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公安相关法律常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次序进入面试,面试按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5、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行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检查项目和标准》(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6、公示
将拟选聘人员名单在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办公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接受社会监督。
在体检、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优先递补的顺序为:退伍士兵、具有专业特长、学历高者。
六、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人员管理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一律不予聘用,初次聘用期限三年。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由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统一管理、统一训练、统一使用。日常按照《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标准,严格要求,定期考核,优胜劣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任,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 故意隐瞒禁止聘用情形或者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的;
3.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 严重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或者管理规章制度的;
5.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 在聘期内不服从分配管理或不适应工作的。
8. 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9. 未经单位批准,从事其它活动,影响正常工作的。
10.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他情形。
(二)工资待遇
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工资1900元。期满合格者月基本工资1900元,特巡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人均月绩效工资1100元,合计应发工资3000元。其他警务辅助人员人均月绩效工资800元,合计应发工资2700元。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警务辅助人员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所需费用由区财政全额保障,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七、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保证在应聘各个环节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并及时关注公众号,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事宜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即取消资格, 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时,均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凡在规定考试、体检及其他通知事宜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的应聘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