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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香河县委组织部 香河县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县社区工作者招聘笔试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时间:2022-05-26 14:32:33 来源:人事招考官网 编辑:招考招聘小编

  各位考生:

  按照《2022年度河北省香河县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相关要求,香河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已完成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等工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笔试工作。现将笔试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6月12日上午9:00—11:00,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初定于6月9日上午9:00—6月12日上午9:00。因疫情影响造成考试时间延后,另行通知。

  二、笔试地点

  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一)笔试须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

  1.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考生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

  4.考试开始前7日内和48小时内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间隔需超过48小时)。

  缺失上述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钢笔或签字笔。考生不得将与考试无关用具用品带入考场。

  (二)笔试入场时间

  请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通知的时间参加考试,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离开考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防疫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滞留廊坊市外的考生,应在5月28日前(考试前14天)返廊或返香,(中高风险地区返香考生,实行7天集中隔离<自费>+7天居家医学观察。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的返香考生,转运到指定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自费>,连续3天进行3次核酸检测,3天期满且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再进行11天的居家医学观察。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返香考生,由镇区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进行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与考生共同居住人签订责任书,严格做到不聚集、不流动。对出现阳性感染者所在县返香考生实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其他非重点地区返香考生返香后执行7天居家医学观察。对于外地考生等不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自费>。),以免因疫情变化影响参加考试。滞留考生返回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前须向所在镇、社区进行报备(外地考生等不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向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进行报备,并统一安排到隔离酒店进行集中隔离<自费>,联系电话0316-8315110),并按要求落实好相关防疫政策。从5月28日至6月12日考试前,考生要做好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自行下载填写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并注意以下事项。

  1.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考生应向考场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河北健康码”、“行程码”,“河北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并经现场测温正常(37.3℃及以下)后,方可进入考点。“河北健康码”、“行程码”为黄码或者红码的,不得入内,并立即由考场工作人员落实隔离措施,向县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处理。

  2.考场开放后,考生要出示《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考试开始前7日内和48小时内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证件材料,经监考老师查验后,方可进入考场。考生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考试开始前7日内和48小时内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监考老师收取留存。

  3.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视情况安排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4.考生进入考点后,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仅限在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进入考点后不得聚集,考场开放后,立即进入考场,不得在院内、楼道等场所停留。进出考场时均须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保持考场和楼道安静。

  5.无法按要求落实防疫政策或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凡是不遵守考场秩序的,工作人员有权请示考场负责人后,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畅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规避疫情风险。

  (三)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凡违反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遵守防疫要求。

  如因疫情或其他突发情况,造成考试时间地点或其他变动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ghe.gov.cn)和“香河组工”微信公众号。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由考生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附件: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中共香河县委组织部

  香河县民政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