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人考考发〔2022〕4号)要求,为做好我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22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6月11、12日举行,沧州的考生在沧州市参加考试。
2022年该项考试为纸笔考试,共2天考完,每名报考人员在其中1天内完成考试,形式调整如下:
6月11日 9:00~11:3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筑、公路、矿业)
13:30~15: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第一批次)
16:00~18:3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第一批次)
6月12日 9:00~11:3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机电、市政、水利水电)
13:30~15: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第二批次)
16:00~18:3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第二批次)
报考建筑、公路或矿业专业的报考人员,各科目考试日期均为6月11日;报考机电、市政或水利水电专业的报考人员,各科目考试日期均为6月12日。
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该项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适用范围,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之后方可报名。各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省、市两级考试中心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报考人员失信管理:
(一)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三、严格资格审查
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文件规定: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符合原河北省人事厅、原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暂行)〉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冀人发〔2004〕69号)规定条件(详见附件4)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省、市考试中心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应按照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的要求补充提交必要的佐证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省、市考试中心将视情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五、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3月25日9时~4月1日17时,报考人员可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hebpta/)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二)考生注册。报考人员在登录报名平台时,需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之后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
(三)报名缴费。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图片(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还需上传项目经理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图片、增项报考人员还需上传已经取得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图片);往年考生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务必对报名平台自动提取的工作单位信息进行修改。之后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数据进行确认,只有确认后的数据,才能进行资格预审,且数据不再修改。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上报名平台审核状态,预审通过后,及时打印报名表保存备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四)考后审核。考试结束后,考生自行查询考试成绩。省、市考试中心将利用报名数据信息及上传图片,通过官方数据查验、比对等方式集中对全部科目成绩通过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对存疑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复审,具体时间和所需材料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全部科目考试成绩予以取消。
(五)缴费须知。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网上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4月6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6日17时。
(六)打印准考证。6月6日起,报考人员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增项考试
为方便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增项考试,2022年继续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七、科目设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共分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或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八、考试实施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和《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有关要求,落实责任,积极应对。
应试人员应试时,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考点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河北健康码”显示为“绿码”且体温正常(37.3℃及以下)方可参加笔试),全程佩戴口罩(入场照相时应摘下口罩,随后立即戴好),具体可参考《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http://www.hebpta.com.cn/hebpta/Item/2310.aspx);广大应试人员须随时关注省、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为加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安全工作,打击高科技有组织作弊行为,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实务科目客观题和主观题全部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
九、收费标准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
十、社会监督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2022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附件
2022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考全科
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一)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
(二)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三)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
(一)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三、文件依据
人发〔2002〕111号、冀人发〔2004〕69号、冀人字〔2005〕177号。
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文件规定: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