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为进一步优化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水平,缓解用工紧张局面,经上级批准,衡水市滨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招录原则,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岗位及待遇
招聘数量:1名,消防救援大队文职文员,岗位要求本科学历,专业要求文秘,计算机,法律,工程管理优先。
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与衡水冀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派遣至衡水市滨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入职第一年为见习期,见习期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合同,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绩效+补贴+取暖补助,综合月工资4000元以上。从签订劳动合同后开始缴纳五险一金。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从事岗位的事业;
2、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精神病史,双眼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3、不限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内(本科毕业),本着学历较高、专业相近、各项综合素质良好等择优招录。
4、退役大学生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及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军人的配偶子女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接受“准现役、准军事化”的管理,对消防救援队伍有基本了解,并能够自愿服从管理。
6、签订合同后自愿接受该单位的管理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南大街与康居路交口西行200米路北冀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报名时间:2022年 2月 14日至 2月25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17时,节假日不予办理报名)。
3、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录的政策和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退伍证、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附件1报名表一式两份(机打)及本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其它证件;往届毕业学生需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4张、附件1报名表一式两份及本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其它证件。2021年7月底之前的高校毕业生,除携带以上证件外,报名时需携带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历证明或在校表现证明(证明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就读学校及专业、毕业时间及在校表现等)。
4、报名表一律由本人机打后签字,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和政审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6、考生提交的各类复印件、报名表均作为报名原始资料留存,不再退还本人。
(二)缴费。考生报名时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费用于考务、试卷等费用,报名截止后不退)。
(三)体能测试。报名及资格初审结束后,由衡水市滨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冀联人力根据政府专职消防文员考核标准对符合条件者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500米跑、仰卧起坐、跳绳。按成绩择优确定入围笔试人员。
(四)笔试。入围笔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冀联人力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理论文化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专业相关基础知识,不发放学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职位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2: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五)面试。入围面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冀联公司服务中心领取《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全体考生要严格遵守工作人员指令行事。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原则上不予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体检合格人员自行打印附件2政审表,机打填写后前往辖区派出所盖章政审。
(八)公示。对上述环节合格的人员在冀联人力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自然日。
(九)聘用。公示期满,由衡水市滨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计划统筹分配具体工作岗位,试用期3个月(记入见习期范围内,期间仅发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劳务公司办理录用手续,签定劳动用工合同,享受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所需的工资和五险一金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劳务派遣形式派往衡水市滨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和管理。
联系电话:0318-8883928;18503181018
衡水市滨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衡水市冀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