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卫健委批准的《衡水市2021年度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的批复》,我单位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报名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条件: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在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流程
1、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3月26日(上午8:20至11:45,下午2:20至5:20)
②报名地点:衡水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科(衡水市胜利西路446号),联系电话:2688226。
2、审查资格条件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执业证、资格证、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小2寸证件近照2张(白底,照片尺寸358*441,)及其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5-30kb)。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核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40分,面试60分,择优录取。
1、笔试
考生3月30日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为4月3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常识等(不指定复习材料)。
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笔试期间将实行考场封闭和通讯管制。
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登录衡水市中医医院官网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包括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医院官网(http://www.hsszyyy.com/)发布。
(3)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后立即离开考场,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到指定区域等待,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四)体检
按照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在医院指定地点体检,时间待定。无正当理由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1、需要提档的考生于政审前凭身份证到医院开具提档函。2、查看考生档案,填写政审表,3、有特殊情况者,由原单位开具证明。4、形成书面政审材料。
(六)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卫健委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程序由用人单位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医院监督电话:218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