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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关于异地就医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26:58 来源:网友观点 编辑:婵姐

1、办理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2、办理材料
1)原始收费收据;
2)费用明细清单;
3)诊病历;
4)疾病诊断证明书;
5)社会保障卡;
6)身份证;
7)银行账户。

3、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地点: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
2)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申请
a.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b.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c.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
d.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e.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3)申请完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