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打开手机站
随时逛,更方便!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资讯

晋中市关于异地就医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27:14 来源:网友观点 编辑:婵姐

1、办理条件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的退休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参保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在职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我市转诊规定的人员。

2、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安置人员信息上传至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供就医地获取信息,才能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未进行备案登记的不能跨省联网直接结算。
办理跨省异地备案登记:
a.异地安置人员:填写《晋中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提供居住证明材料、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由单位提供外派文件,持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登记。
b.转院人员:由我市公立二级医院填写《参保职工跨统筹地区住院备案登记表》,持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登记。

3、办理材料
参保人员应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异地就医卡、身份证以及就医医疗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入院时需按照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预缴金,出院结算按照医疗保险政策结算个人支付费用时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