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或长驻异地工作、学习连续时间在6个月以上人员;
3)因病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外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2、办理流程
1)长期驻外人员:
a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可在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下载),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b选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刷卡直接结算;先垫付后报销);
c选择②先垫付后报销的人员要选定就医地2-3家定点医院;
d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2)因病转外就医人员:
a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和由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b选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①刷卡直接结算;②先垫付后报销);
c选择1家就诊医院;
d,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