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长期在外地居住或工作的参保人员。
2、办理材料
1)转移人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有工作单位的转移人员,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或调动函等相关材料;
3)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流程
1)转移人员按规定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据此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转移人员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接收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接下来的工作由社保经办机构之间联系完成;
3)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完后通知参保单位或者参保人员本人。
4、办理时限:即时履行手续,办结进度据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