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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关于异地就医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35:02 来源:网友观点 编辑:婵姐

1、办理条件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2、办理流程
1)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打老家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2) 出院后必须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一份居住证明,如果是在外务工,需有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
3)出院后持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明,再拿着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及居住或务工证明回参合所在地报销;
4)如果是从参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疗,必须在走之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然后才可去外地住院治疗;
5)省外报销的比例最低,一般起付线2000左右,报销比例为合理费用的45%,花的少的话,很难报销几个钱的,医院级别越低,报销比例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