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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关于异地就医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26:54 来源:网友观点 编辑:婵姐

1、办理条件
1)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及在外地工作、学习、居住连续超过6个月的参保人员(简称住外人员)在住地门诊和住院的;
2)在外地工作、学习、居住连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参保人员(简称外出人员)在外地急诊、抢救的。

2、办理流程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未成年人、大学生、低保人员、低收入人员和残疾人,在行政区域外(中国境内)发生急诊住院要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户籍所在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大学生发生急诊住院要及时上报学校,由学校在学生住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当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异地住院费用先由本人现金垫付,出院后携带住院收据、费用明细(须加盖医院结算印章)、急诊病志、出院小结、医疗保险证和IC卡(大学生将材料交给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办理)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现金审核报销。

3、办理材料
1)发票(当地财政部门监制,医院盖收费章)
2)与发票对应的费用清单(明细清楚、个人信息与发票信息想通的汇总清单)
3)出院小结和诊断证明书(医院加盖业务章)
4)住院病历复印件(入院记录)
5)医保卡正反面复印件
6)单位证明(出差、探亲假、外派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