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退休异地安置和长期异地居住的人员(简称长期异地人员);
2)因当地医疗条件有限需要转到市外就医的人员(简称转诊转院人员);
3)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离开参保地或居住地期间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就地急诊、抢救的人员(简称临时异地人员);
4)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形但坚持到市外就医的人员(简称自主异地人员)。
2、办理流程
1)先备案:先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即将患者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疾病诊断、是否转诊/急诊、就医医院等信息)告知参保地医保局。可以选择电话备案、现场备案等。
2)选医院: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的医疗机构就医。
3)持卡就医:一定要带上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就医(新领取的社会保障卡需到参保地药店修改密码方可进行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