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b.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c.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d.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2、办理流程
1)参保人填写《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需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提供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
3)桂林市社保受理并审核《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符合关系转移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生成《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
4)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出具《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
4、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