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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关于异地就医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35:54 来源:网友观点 编辑:婵姐

1、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已按参保地相关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2)住院就医的异地医院已开通全国就医直接结算
3)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信息完整并可正常就医使用

2、办理流程:
1)先备案: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
2)选定点:从公布的名单中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登陆人社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查询可供选择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3)持卡就医:就医人员就医时一定要带上社会保障卡。它是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

3、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长期备案人员
1)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2)选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
a刷卡直接结算
b先垫付后报销
3)选择“先垫付后报销”的人员要选定就医地2-3家定点医院。
4)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因病转外就医人员
1)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和由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2)选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
a刷卡直接结算
b先垫付后报销
3)选择一家就诊医院
4)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