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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异地就医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33:54 来源:网友观点 编辑:婵姐

1、办理条件:
内地就医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
1)个人账户有余额的本市医疗保险参保人
2)申请人属于已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后次月的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
3)参保单位、参保人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参保人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保险待遇的申请人,可继续使用其个人账户余额。

市外就医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1)申请人属于已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后次月的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
2)参保单位、参保人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参保人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保险待遇的申请人,可继续使用其个人账户余额;
3)参保人经核准转诊市外医院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已办理常住内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市外转诊、常住内地备案登记手续到国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上三种情形之一)
注意事项:
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住院从出院日)日12个月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2、办理流程:
1)先备案: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
2)选定点:从公布的名单中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登陆人社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查询可供选择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3)持卡就医:就医人员就医时一定要带上社会保障卡。它是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

3、办理材料:
内地就医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原始收费收据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4)深圳社保卡原件复印件

市外就医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原始收费收据
3)深圳社保卡原件
4)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5)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
6)诊断证明、化验单、病理报告单、检查单原件
7)外伤情况说明/深圳市社会保险伤害病人受伤经过确认书
符合以下特殊情况的,还需提供额外材料:
1)使用1000元以上一次性医用材料的,需提供的医用材料产地证明;
2)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并在转诊医院就医,需提供深圳市社会保险市外转诊申请表;
3)已办理常住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并在备案医院就医,需提供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
注意事项:
未办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深圳开户的工行、建行、农行、中行、招行的 借记卡或活期存折(注:少儿参保人不需提供,报销费用自动转入参保时提供的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