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2、办理材料
1)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本人办理:身份证原件;委托个人办理:委托书原件(签字、按手印),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单位办理:身份证复印件。
3、办理流程
提出转入申请--向原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新参保地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基金--办结转入手续
4、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