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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关于社保跨省转入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32:04 来源:网友观点 编辑:婵姐

1、办理条件
1)在区社保局正常在保人员
2)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
3)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未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在我局的参保人员且户籍不在广西的,不能办理转入手续

2、办理材料
1)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缴费凭证》到我局提出转入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社保 经办机构发出《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申请表》(下称《申请表》)
2)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我局出具的《申请表》,办结《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下称《转移单》寄至我局。
3)我局收到《转移单》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

3、办理流程
在职缴费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和缴费凭证,提出转移申请-向原参保地发出《申请表》-收到《转移单》-办理转入手续

4、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