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打开手机站
随时逛,更方便!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资讯

昌吉回族自治州关于社保跨省转入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32:02 来源:网友观点 编辑:婵姐

1、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b.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c.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d.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2、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本人办理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户口本原件;
4)本人人事档案;
5)转出地社保机构打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办理流程
本人或者单位代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并在昌吉社保局开具《养老保险凭证》和填写《医疗保险变更信息表》,交至转入地社保局即可。

4、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