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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关于社保跨省转出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29:53 来源:网友观点 编辑:婵姐

1、办理条件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且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并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2)户籍在徐州市区,且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并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规定确定我市为待遇享受地的人员。
5)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
包括农民工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区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医疗关系的转移接续。

2、办理材料
参保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填写《徐州市区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3、办理流程
1)参保人或用人单位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徐州市参保人员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经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审核后为其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合)凭证》(医疗保险)。
2)转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机构编制管理证、入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经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审核后为其开具《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并办理转出手续。
3)先在转出地社保中心开具“社保缴费凭证”;
4)后在转入地办理社保开户并缴纳社保;
5)再在转入地填写:“社保转移申请”;最后将凭证和申请一并交到转入地社保中心审核。

4、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