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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关于社保跨省转出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Fri Jul 16 18:23:21 CST 2021 来源:网友观点 作者:婵姐

1、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b.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c.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d.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2、办理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参保单位)
2)职工调转工作相关证明资料、身份证(参保单位)
3)“个人帐户明细表”(一式两份)(社保局转出、转入地)
4)养老保险关系(基金)转移单(一式五份)(社保局转出、转入地)

3、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持《社会保险登记证》、职工调转工作相关证明资料、身份证,到缴费窗口办理转出手续;
2)窗口专管员审查材料无误后,清查参保人员缴费情况(欠费补缴后才能转移),打印 “个人帐户明细表”(一式两份)、养老保险关系(基金)转移单(一式五份);
3)单位经办人员将“转移单”分别加盖转出单位公章、接收单位公章、接收地保险机构公章及基金转移帐号章后,交回窗口专管员;
4)盖好章的转移单经领导审批签字后,由社保局财务处转出基金。

4、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