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本市户籍。
2)非本市户籍女不满40周岁、男不满50周岁。
3)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缴纳养老保险(无年龄限制)。
4)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5)无任何欠费记录。
2、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办理流程
1)转移人员到扬州社保中心四楼征管中心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申请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系统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审核通过者生成《联系函》并发送至转出地社保局;
3)接受并核对《信息表》,确认基金;接续个人账户信息,记载基金转移信息。办结完成。
4、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