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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关于异地就医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2021-07-16 18:32:19 来源:网友观点 编辑:婵姐

1、办理条件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也就是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参保人员急诊入院,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和传真备案后,也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办理流程
1)先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包括:备案原因,是异地安置或居住、常驻工作、还是转诊转院等;就医地点,填写需要去看病的地方。
2)选择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医院。
3)一定要带上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

3、办理材料
1)医疗费用申报单位确认表;
2)定点医疗机构正式发票原件;
3)出院证或出院小结或住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4)费用明细汇总清单(每页加盖医院印章);
5)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出院记录、入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检查化验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