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b.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c.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d.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2、办理材料
1)《参保缴费凭证》;
2)劳动合同;
3)户口薄;
4)身份证。
3、办理流程
先由本人去之前缴纳社保地开具转移资料、然后由公司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扬州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