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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关于社保跨省转出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Fri Jul 16 18:22:02 CST 2021 来源:网友观点 作者:婵姐

1、办理条件
1)新余参保人员。
2)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b.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c.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d.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2、办理材料
1)个体参保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
3)如有重复缴费的人员需携带存折复印件;
4)缴费凭证或其他相关资料;
5)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

3、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
2)初审,通过则开具缴费凭证,提交给对方社保,否则终止申请;
3)复审,通过则开具联系函、输出信息表,否则返回信函;
4)提交财务给对方社保,财务转移基金;
5)银行转账,确认是否收到信息表和基金;
6)是则合并账户,告知参保单位或个人。

4、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