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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关于社保跨省转入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Fri Jul 16 18:22:01 CST 2021 来源:网友观点 作者:婵姐

1、办理条件
已在我市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办理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办理流程
1)参保人可凭上述材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表》,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
2)社保经办机构在受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表》并对相关资料予以审核后,对符合转移条件的,当场通过省内转移平台向原参保地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
3)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在接收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20个工作日内,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和转移基金额进行核对,对信息无误的,按规定导入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省内转移平台上传业务办结反馈信息,完成整个转移手续。

4、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