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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关于社保跨省转入的社保办理政策及指南

时间:Fri Jul 16 18:24:59 CST 2021 来源:网友观点 作者:婵姐

1、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b.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c.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d.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2、办理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3)《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社保转入地开具)
4)《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社保转出地开具)
5)转移人员 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提出转移申请后,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符合转移条件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受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后,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4、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