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社会保险关系在市本级的参保单位职工和个人,因工作调动或回原籍等原因,需要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
2、办理材料
1)基本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加明细表;
2)参保单位同意接收的商调函或劳动合同书;
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调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加基本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职工基本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
3、办理流程
1)在取号机上取号;
2)在社会保险个账窗口受理;
3)对申报证件、资料核对并录入申报系统;
4)在申报材料上加盖申报专用章,打印相关表格。
4、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