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已办理就业登记退出手续。
2、办理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
3、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4、办理时限:办事程序中的第1、3条,当场办结。